身為基督的追隨者,我最大的疑問莫過於:神在我兒子大衛的自閉症中到底扮演著甚麼角色。當牧師問我們夫婦,大衛的病情會不會是因為我們有些罪沒有認,於是病因從身体層面轉向了屬靈層面。為了治好病,我們焦灼地查找病因;以防萬一,我們還各自查驗自身。要是能治好大衛,又有甚麼是我們不肯做的呢?這事要是僅僅是向神認罪、許願或討價還價這麼簡單就好了。「但真的是這樣嗎?」我心生疑問。「大衛之所以得自閉症,是因為神在懲罰我們犯過的罪嗎?」

倘若神要照我的罪懲罰我,那麼我所受的會遠不止於此。但神並不會照各人應得的去懲罰各人,因為我們雖然軟弱,雖是罪人、與神為敵,但基督為我們死了(羅馬書 5:6-10)。耶穌受了本該由我受的,而我得了我不配得的:寶血贖得的赦免。我們雖然確實會因犯罪而承受苦果,但受苦並不總是因為犯罪。神允許試探發生,祂自有美意,這是我們今世無法測度的。

尋求答案

另一個基督徒朋友猜測大衛是不是受了咒詛。她告訴我有一種「世代咒詛」是從祖輩傳下來的,祖輩或許把子孫獻給了偶像或自身所犯的罪累及子孫。她向我指出十誡中的第二條誡命:「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出埃及記 20:5)

那位朋友的破除辦法是追查那罪的根源,代替先祖認罪並領受赦免。很多人都信「世代咒詛」,不惜花費大量精力查證先祖可能犯過的罪。但我認為這豈不是跟「神讓大衛得自閉症是因為我們做父母的犯了罪」如出一轍嗎?只不過更為迂迴、關係更遠。我思考著種種可能,目光滑到了這一節經文,「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出埃及記 20:6)

赦免我罪的那一位難道還會用我先祖的罪來敵對我嗎?一代人得救可以改變一整個世系的命運,從受咒詛的變成蒙福的。我們一家人早在歸向基督的時候就已經蒙受主恩,命運翻轉了。

有個擅長驅魔趕鬼的醫病者去了我們那裡,那人很出名,大家勸我們請他來為大衛禱告。大衛有可能是被鬼附了嗎?如果病因是撒旦的話,那麼我們的兒子就受到了魔鬼的挾制,我們必須動用一切資源讓他得釋放。聖經中就有父母求告耶穌,將孩子從魔鬼的挾制中釋放出來。我們琢磨著,既然有這個機會,為什麼不也考慮一下呢?於是我們邀請這位醫病者為兒子禱告。雖然病沒有好,但「 自閉症或許是撒旦作祟」這個令人不安的想法也誘發了我新的疑問。

聖經的教導

這件事的核心潛藏著這樣一個問題:是誰讓這事發生的?是誰在掌權?我兒子的自閉症是撒旦造成的,還是應該由神負責?這些關鍵問題決定了如何走上正確的求問之旅。

雖然世上確實有魔鬼的挾制,但倘若我兒子的自閉症有其他成因,那我們去抵擋魔鬼,豈不是將時間資源用錯了地方?如果背後的成因是神,我們豈不是在抵擋神?

神准許撒旦拿走了約伯這個義人的所有祝福。但約伯始終認為他所受的苦是神造成的(約伯記 14:15)。約伯從未將之歸於撒旦,儘管聖經中指明約伯的苦難直接出自撒旦之(約伯記 2:3)。約伯知道,即便是撒旦也在神的掌管之中。約伯所信的至今依舊是真理。神是最終的掌權者,所以我們要定睛於神,我們當怕的只有神(路加福音 12:5)。

我們在約翰福音 9 章中看到,耶穌的門徒遇到一個瞎子,門徒問耶穌說:「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

耶穌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 (約翰福音 9:2-3)

我開始尋找神是如何在我們兒子身上顯出祂的作為。我不再問:「為甚麼?」因為我知道「是誰掌權?」的答案。是神在掌權,不是那惡者。我們的孩子出生時,神沒有轉眼不看他。神不會犯錯,也不是在懲罰我們。凡到信徒生命中的,無一不是先經過我們慈愛天父的手。

靠信心養育

神將大衛賜給我們,祂也會賜我們愛他、照顧他所需的一切。迫切想要了解大衛「為甚麼」得自閉症,這種思維模式徒勞無益。為甚麼我想要神給我原因呢?這是能讓我滿意,還是會將我置於審判神的位置?我真的能明白神的作為嗎?約伯不停問:「為甚麼」而神唯一的回應便是問約伯:「是誰掌權?」(約伯記 38:2-11)

我們越快認識到最終的主權完完全全在神那裡,我們就越能將自己的問題信靠交託給神。保羅提醒我們道:「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羅馬書 8:28)

靠著信心,我相信我的孩子不是個負擔,而是神賜的特別禮物。神在掌權,祂全心全意為我著想。神賜給我們這個孩子不是要毀了我們的生活,因為神應許過萬事都互相效力。雖然生活並非一帆風順,我們也並不總能看到「萬事效力」,雖然大衛依舊患有自閉症,智力有缺陷,但我們靠著信心相信神依舊讓萬事互相效力。因此,大衛不是我們的悲劇,而是神的得勝——不是懲罰,而是神「 美善的恩賜和全備的賞賜 」(雅各書 1:17)。神依舊在做工。

供稿人簡介

米雪(Miltinnie Yih)

米雪和丈夫劉黎(神學碩士,於 1984 年畢業)結婚42年,二人曾在香港商界帶職事奉近20年。夫婦二人在哈佛大學和麻省理工學院的中國學者之間積極拓展神國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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